“账户 ”是指您在本行开设的每一个银行账户。)

1.定义

“账户协议”(或 “协议”)指由本行不时修订的本账户协议(一般条款和条件)。

“关联公司 ”是指(a)任何子公司或以共同所有权方式的关联公司,(b)任何集团公司,和/或(c)它们的每个董事、官员、雇员、代理人、继承人和不时的受让人。

“授权签字人 ”是指根据本协议第2条或第11条授权对账户发出指示的任何人。

“银行 ”或 “我行 ”或 “我行的 ”是指EQIBank有限公司,地址为24 Hillsbourough Street, Suite II, Rosseau, Commonwealth of Dominica及其继承人、让与人和受让人(并包括在适用情况下其关联公司和以 “Holdun ”或 “Holt ”名义交易的银行)。

“银行 ”或 “我行 ”或 “我行的 ”是指EQIBank有限公司,地址为24 Hillsbourough Street, Suite II, Rosseau, Commonwealth of Dominica及其继承人、让与人和受让人(并包括在适用情况下其关联公司和以 “Holdun ”或 “Holt ”名义交易的银行)。曼群岛的商业银行机构为开展商业银行业务而关闭的之外的任何一天。

“EQIOBS ”是指银行的网上银行系统,该系统为在银行持有的账户提供互联网访问。

“网上银行服务条款和条件 ”是指管理使用EQIOBS的协议。

“集团公司 ”指银行、EQITrade Limited、EQITech SEZC Limited、EQI Holdun Exchange Limited和EQIFi Limited。

“受保各方”指各集团公司及其各自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代理人、继承人和受让人,以及您的介绍人(如有)及其关联公司。

“指示 ”是指任何授权签字人通过电话、传真和/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或据称是由任何授权签字人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指示或其他通信。

“介绍人 ”指(如适用)银行认可的将您介绍给银行的相关公司。

“透支限额 ”指银行为一个账户设定的透支限额。

“透支限额 ”指银行为一个账户设定的透支限额。

2.账户协议

2.1. 本协议包含管理您在本行的账户的条款和条件,并解释了本行对您的义务以及您对本行的义务。这些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在本行的账户以及本行提供的,与您的账户有关的任何服务或产品。本协议延伸到并包括您授权的,对您的账户发出指示的任何人,包括您的代理人/第三方(授权签字人)。本协议取代以前的任何账户协议、条例或与银行开展业务的条款和条件。您必须遵循的银行电脑银行服务程序载于网上银行服务条款和条件(EQIOBS)。

2.1. 本协议包含管理您在本行的账户的条款和条件,并解释了本行对您的义务以及您对本行的义务。这些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在本行的账户以及本行提供的,与您的账户有关的任何服务或产品。本协议延伸到并包括您授权的,对您的账户发出指示的任何人,包括您的代理人/第三方(授权签字人)。本协议取代以前的任何账户协议、条例或与银行开展业务的条款和条件。您必须遵循的银行电脑银行服务程序载于网上银行服务条款和条件(EQIOBS)。

3.一般条件

3.1. 附加条件包括我行的收费和利率、通知期、最低或最高余额以及针对特定账户、服务或产品的其他条款。当你开立账户或申请新的服务或产品时,银行将通知你这些附加条件是什么。这些细节载于本行的服务说明中,或可能在本行网站上公布。

3.2. 如果附加条件不符合这些一般 条款和 条件,则附加条件将适用于 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情况

3.3. 一旦交易在账户上进行,您将被视为已经收到、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并同意接受这些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3.4. 银行保留使用其不受约束的自由裁量权的权利:拒绝接受存款、拒绝开立账户、提供服务或要求您关闭账户,银行在每一种情况下都不需要给出决定的理由。

4.使用

4.1. 帐户可用于开展合法的商业或企业。

4.2. 您承诺并同意应银行要求,向银行提供有关资金来源、账户运作和受益人、客户管理人、指定用户和授权签字人身份的所有信息。

4.3. 您授权银行从账户中扣除根据指示应支付的任何及所有款项,并确认银行有绝对的决定权拒绝处理任何交易或接受任何存款到账户而无需解释或说明。

5.联名账户

5.1. 在联名账户的情况下,所有账户持有人在本协议下享有并承担连带的权利和义务。银行应有权接受账户持有人或他们的代理人中的任何一个人的指示,并为所有目的与账户持有人或他们的代理人打交道。除非银行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否则所有账户持有人都被视为整个账户的联名持有人。

5.2. 如果您的指示或通信相互冲突,银行有权处理收到的第一个指示或通信。

6.服务费

6.1. 您同意支付银行的服务费,银行可能会不时地修改服务费。

6.2.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适用于某一账户的服务费和利息应以该账户所在的货币支付,并且您同意并授权银行从该账户中自动扣除所有这些服务费。

7.透支融资

7.1. 除非提供透支服务(根据我行明确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必须保持每个账户的信用。

7.1. 除非提供透支服务(根据我行明确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必须保持每个账户的信用。

7.3. 当您申请银行服务或借款时,或者当我行考虑增加透支额度或现在或将来向您提供任何其他产品时,银行可以进行我行认为合适的任何搜索和查询。

7.4. 如果乙方(a)在未与甲方约定透支额度的情况下透支账户,或(b)超过约定的透支额度时,甲方可自行决定要求乙方立即向账户付款,该条款同样适用于甲方根据指示行事,使乙方的借款超过约定的限额的情况。同时,我行将对透支额或超额部分收取我行授权的利率和费用,直到该透支额或超额部分被偿还或我行与乙方特别约定的透支额或增加的限额。

7.5. 如果账户中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付款(包括银行的费用),或者付款将超过账户的透支额度,即使银行以前曾履行过导致透支额度被超过的付款指示,银行可以自行决定拒绝履行任何付款指示。

8.资金的抵消和应用

8.资金的抵消和应用务和设施的代价,您同意,除了银行在法律上可能享有的任何抵销权或其他一般留置权或类似的权利之外,银行可以对您在任何账户上的任何货币进行扣除,来减少或偿还您可能欠我们的任何金额(包括所有费用。包括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费用、收费和支出,包括与有关账户的任何争议、禁令或监管行动有关的银行的法律费用),无论是以您自己的名义还是与其他任何人共同使用,如果银行这样做,将及时通知您。

8.2. 为了保证您支付和履行对银行及其关联公司的所有义务,银行可以将账户中的存款(和/或您在关联公司中持有或存放的资产)用于偿还您(如果账户是共同拥有的,则为账户持有人中的任何一人)欠银行或任何关联公司的任何债务或义务(在收到关联公司以银行绝对酌情满意的形式提交的债务证明后),而无需通知您。 以不同货币(无论是法定货币、数字货币还是加密货币)持有的金额可由银行酌情兑换成另一种货币,以便于净额结算和抵消,兑换率由银行绝对酌情决定,为零售客户提供合理利率。

9.外币账户

9.1. 对于由于税收或折旧以及由于可兑换性限制、征用、禁止、非自愿转移或银行无法控制的其他任何性质的原因而导致记入账户的资金(这些资金可能在银行或以银行的名义存放在银行选择的存款机构和地点)价值的减少,您应承担全部和完全的责任。

10.信托账户

10.1. 您在此指定银行的任何两位授权签字人作为您的事实代理人,只为将银行任何账户中的存款转移到银行不时批准的、以银行或其附属机构的名义为您持有的信托账户,以便银行进行资本管理。

11.授权签字人

11.1. 通过填写银行的授权签字人表格和适当的公司授权(如果账户持有人是公司、合伙企业或信托),您可以指定任何合理数量的个人或实体作为账户的授权签字人。所有被指定为授权签字人的个人或实体将是您与银行进行业务往来的代理人和事实代理。

11.2. 在按照银行的程序被指定为授权签字人并向银行提交必要的尽职调查和文件之前,任何人不得向银行发出任何与账户有关的指示。

11.2. 在按照银行的程序被指定为授权签字人并向银行提交必要的尽职调查和文件之前,任何人不得向银行发出任何与账户有关的指示。

12.指示

12.1. 本行保留不对其认为不明确、含糊、矛盾、错误或不当的指示采取行动的权利。您同意,银行不对因任何延迟或未按该指示行事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12.1. 本行保留不对其认为不明确、含糊、矛盾、错误或不当的指示采取行动的权利。您同意,银行不对因任何延迟或未按该指示行事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12.3. 您同意,银行不对您因银行根据第12.2条依赖任何指示而招致的任何损失负责,并且您同意就银行因根据该等指示行事而招致的任何损失向银行和受保各方作出索赔。

12.3. 您同意,银行不对您因银行根据第12.2条依赖任何指示而招致的任何损失负责,并且您同意就银行因根据该等指示行事而招致的任何损失向银行和受保各方作出索赔。

12.5 除上述情况外,如果您指示银行将法定货币兑换成加密货币(或反之),或在法定货币之间或在加密货币之间进行兑换,除非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通常不超过一分钟),否则兑换会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而这种兑换实际上完成的速度(以及与兑换相关的汇率风险)由您独自承担,不在银行的控制范围内。

12.6 如果您向银行发出的指示涉及、必须或要求银行执行与第三方的部分或全部交易,则无法确定该交易是否能及时完成或根本不能完成。 本行保留执行此类交易的权利(但不是义务)。(i) 以小于所要求的金额的手数执行;(ii) 通过多个流动性来源执行;以及(iii) 仅部分执行(当银行在任何时候以其绝对酌情权确定相关汇率有重大变动时)。

13.暂扣存款

13.1. 银行有权扣留存入账户的任何支票、票据或其他物品,并推迟您提取该存款所代表的资金的权利,直到银行收到该支票、票据或其他物品的付款。 如果银行意识到对任何存款或资产的实益所有权有所争议,银行可能会限制相关账户(以及其绝对酌情确定的与之相关的其他账户)的活动,直到争议得到解决并令银行满意。。

14.利息和费用

14.1. 利息通常按日支付,金额为每个账户在当日结束时的清算余额。利息或(如果适用)利息费用和收费是通过在您的账户中入账或扣款来支付的。

14.2. 我们保留对额外服务收费和不时改变利率和费用的权利。

14.2. 我们保留对额外服务收费和不时改变利率和费用的权利。

15.报表

15.1. 银行将提供报表,显示自上一份报表以来您的账户的所有入账或出账金额。

15.2. 您同意及时检查每份账户对账单中的所有条目和记录的余额,并承诺在账户对账单日期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银行任何账户对账单上的任何错误、遗漏或更正。 您还同意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银行您的姓名和/或地址的任何变化。

15.3. 银行可以在您的对账单上加注信息,通知您本协议的变更。

15.4. 您承诺在意识到以下情况时立即书面通知银行以便银行能够调查并采取适当行动。(a) 与账户有关的文件或交易不正当或被伪造(并向银行提供这方面的完整文件);或 (b) 您期望从银行收到的银行对账单或其他通讯实际上没有被您收到。

15.5. 如果您没有按照第15.2条和第15.4条的要求通知银行,银行有权将报表所涉期间的任何账户余额、条目和交易视为正确并对您具有约束力,并且银行将不对该期间的错误或遗漏负任何形式的责任。

 

16.使用账户作为抵押品

16.1. 未经本行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以转让、抵押、转移或其他方式给予本行以外的任何人以账户中任何资金为担保的权益(任何此类声称的担保权益应自始无效)。

17.本协议的修改

17.1. 本行可能会在通知您后改变本协议的条款(包括本行的收费),并可能不时地对本行的服务进行修改。变化通常是由市场条件、向您提供服务的成本变化、影响我们的法律或其他要求的变化,或任何其他合理的理由引起。除了我们的利率和其他事项的变化可以立即适用外,在银行的酌情决定下,任何变化最多提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如果您在变更生效后使用账户或在账户中存有资金,您将被视为已完全接受这些变更。

18.EQIOBS和其他服务协议

除本协议所述的服务(包括EQIOBS)外,银行向您提供的任何服务应按照单独的服务协议或类似文件提供。

19.通讯

19.1. 银行将根据您的书面选择,以普通邮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您发送账户月报表(如适用),以及与账户和本协议有关的所有其他通讯。

20.终止

20.1. 在特殊情况下,银行可在任何时候暂停其向您提供的任何或所有服务的运作,但银行将及时通知您任何此类暂停,无论是否有正当理由或解释。

20.2. 您可以通过书面通知银行关闭账户。如果是联名账户,银行可要求所有账户持有人作出指示。

20.3. 银行可以在不终止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30天向您发出书面通知(可以通过向与您的账户相关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撤销对任何服务的提供。您将继续对服务撤销后与撤销前的时期有关的所有未偿付或产生 的债务负责。

20.4. 银行可以出于任何原因立即关闭账户,原因包括银行有理由相信:(a)您不符合开立账户的条件;(b)您在任何时候向我们提供任何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c)您或其他人非法或未经授权使用账户。(d) 乙方严重或持续地违反本协议或适用于账户的任何附加条件; (e) 乙方已经破产或无力偿债,根据多米尼克国的法律,这两个词被解释为破产; (f) 出于任何其他合理的原因。

20.5. 银行可以在(a)账户余额低于银行不时规定的金额的情况下,提前30天书面通知您结束与您的银行关系或关闭账户;或者(b)在任何时候行使其绝对酌情权,不需要理由或解释。

20.6.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在没有得到乙方同意的情况下,(a)转让、更替或转移甲方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任何权利和利益,以及转移甲方的任何义务,给任何个人、公司或企业,或者(b)分包或转包甲方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20.7. 在关闭账户时,银行将被视为已经履行其义务,在扣除所有费用和开支后将资金返还给乙方,并将银行支票寄到乙方通知银行的最后已知地址或营业地点。 为此,同样的规定也适用于资金的抵销和结算。

20.8. 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且将以所有交易的适当结算为前提,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完成和结算这些交易。

20.9. 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的赔偿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21.声明和保证

21.1. 您声明并保证

(1) 开设账户时已经得到适当的授权,授权签字人已经由(a)董事(如果是公司)、(b)普通合伙人(如果是合伙企业)、(c)受托人(如果是信托)或(d)账户的实际所有人(如果是个人)适当任命,并且这种授权没有被修改、变更或撤销;以及

(2) 如果乙方是公司、合伙企业或信托机构,该公司、合伙企业或信托机构(视情况而定)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声誉的。

21.2. 您向银行声明,已就账户在所有适用的司法管辖区的设立和运作,向专业的法律和/或税务顾问征询了适当的法律和税务建议。您同意,不会依赖本行就法律或税务问题进行的任何讨论(如有),并且银行不对任何此类依赖负责。

22.赔偿

22.1. 银行或受保各方均不对因事实或判断错误或银行根据本协议采取(或不采取)的任何行动而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无论如何引起,除非该错误或行动(或不行动)是由于银行本身的欺诈、故意违约或严重疏忽而经最终裁定。

22.1. 银行或受保各方均不对因事实或判断错误或银行根据本协议采取(或不采取)的任何行动而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无论如何引起,除非该错误或行动(或不行动)是由于银行本身的欺诈、故意违约或严重疏忽而经最终裁定。

22.3. 银行不应要求或有权代表您或以其他方式就账户采取任何法律行动,除非 银行在其绝对酌情同意的条件下,就与此有关的所有费用和责任向银行作出充分的赔偿。

22.4. 您确认,银行和受保各方不对因账户的直接或间接操作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除非该等损失或损害是因银行本身的欺诈、故意违约或严重疏忽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并经最终裁定。

22.4. 您确认,银行和受保各方不对因账户的直接或间接操作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除非该等损失或损害是因银行本身的欺诈、故意违约或严重疏忽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并经最终裁定。

22.6. 本协议的终止不得妨碍任何交易的结算,银行将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完成并结算这些交易。

22.7. 本协议(及其任何补充协议)的赔偿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23.保密性

23.1. 本行应对和乙方及其账户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本行不得披露上述任何内容,除非本行有责任或经法律允许这样做。

23.2. 在始终履行保密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将有关乙方或乙方如何管理乙方账户的信息提供给 (a) 甲方的专业顾问;(b) 甲方根据本协议转让(或可能转让)甲方权利和义务的任何人;以及 (c) 甲方的关联公司、继承人、受让人、代理人、董事、高级职员和雇员。

23.3. 如果本行将您的信息转让给其他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服务提供商或代理机构(包括其关联公司),本行将确保服务提供商或代理机构同意接受与本行在多米尼克国持有的信息相同的保护水平,并且仅将您的信息用于向本行提供服务的目的。

23.4. 尽管有第23.1条的规定,银行对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传递的信息不承担责任。您特别授权银行将与您和账户有关的任何及所有数据备份或复制到多米尼克国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包括但不限于美国),由银行全权决定,并从该司法管辖区临时或永久操作账户或与账户有关的后台功能。

23.5. 您在此授权银行及任何代理人或服务提供商使用、核实和确认您或您的代理人提供的任何和所有信息,包括获取有关您和您的委托人的背景、信用状况和商业行为的报告,并与他们的继承人、受让人、代理人和服务提供商分享所有这些信息,以确定您获得账户的资格。

24.杂项

24.1. 本行可从任何来源收集关于您的信用和其他信息,并可使用这些信息与您建立和维持银行关系。本行可向关联公司提供有关您的信用和其他财务信息,以提供其产品。

24.2. 对于您的任何财产、投资、证券、票据、其他资产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或对于银行在本协议下的任何职责的任何失败,如果这种损失、损害或失败是由任何天灾、风暴、飓风、地震、事故、火灾、水灾直接或间接造成的,则银行不承担责任。暴乱、内乱、叛乱、罢工、大流行病、流行病、货币限制、停工、政府或军事行动、战争或恐怖主义行为、不可抗力、或任何电信或计算机服务或系统的任何故障、失效、中断或失灵,但银行应合理地努力将上述影响降至最低。

24.3. 本协议只属于您个人所有,其他人士不得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未经本行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转让与本协议或根据其条款提供的任何服务有关的任何权利、利益或义务。

24.4. 如果任何联名账户持有人死亡,尚存账户持有人可以提取该账户的余额。

24.5. 银行有可能会以任何形式放弃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的追责,但此举不会影响银行未来对同一条款或其他任何条款的违反行为追责的权利。

24.6.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协议包含与乙方就其提供的服务达成的全部协议。除非在协议、附加条件和随后不时通知您的任何更改中明确指出,任何陈述或保证都不具有暗示或有任何效力。

24.7.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适用法律条款的作用下是无效的或成为无效或违反了任何适用法律,其余的条款仍保持完全的效力和作用,并且您同意:(a) 有关的条款应仅在使其有效或符合适用的法律的范围内进行修改,并且(b) 本协议的条款应以符合适用的法律的方式来解释

 

25.收费表-经纪费

所有期权、交割通知和定期产品将被收取相当于替代资金成本的经纪费,具体费用由银行自行决定,此外还有最高3%的经纪费(最低250美元)。

26.管辖法律

本协议应受多米尼克国的法律管辖并根据其解释,您在此不可撤销地接受多米尼克国法院对与本协议(或账户操作)有关的任何和所有事项的管辖,并根据网站使用条款接受仲裁。